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河池刁江支流平村河2014年至2015年砷年均濃度有所上升,其中芭臘屯斷面2015年砷年均濃度比2013年升高20%。據2013年10月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調查,河池市尾礦庫區域地下水受滲濾液影響明顯,Ⅳ類及Ⅳ類以下水質比例高達77.3%,超過全市平均水平4倍,部分點位重金屬鉛、砷異常。根據自治區農業部門2015年調查數據,有色冶煉集中的河池金城江區,在工礦企業區周邊等監測區域,存在重金屬鎘異常的情況。
二、責任單位
中共河池市委員會、河池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況
(一)整改措施一:2017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計劃的工程項目,2017年上半年下達2020年前的工程治理項目,2020年前完成所有工程項目,確保刁江流域水質達標。
整改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底,刁江流域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行動計劃共實施20個項目,已全部完工通過驗收。2018年刁江流域干流斷面水質基本穩定達到國家規定的Ⅲ類水質標準。
(二)整改措施二:積極組織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編制刁江流域污染礦區治理實施方案,對刁江源頭4個礦區進行污染調查與風險評估,并對流域河道沉積尾砂現狀進行調查。推進獲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3個項目建設工作。
整改情況:
刁江源頭4個礦區調查項目已完成驗收并獲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批復。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3個項目分別是:刁江流域土壤重金屬污染拉么礦區源頭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刁江流域板坡段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和刁江流域下考段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工程項目,截止2020年12月底,拉么礦區Ⅰ-Ⅲ項目、板坡項目、下考項目已完工,并完成工程驗收,拉么礦區Ⅳ農田整治項目已完工。
(三)整改措施三:對尾礦庫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查找尾礦庫區域地下水受污染的原因,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進行整治和防控。
整改情況:
2020年3月從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獲得全市尾礦庫區域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為進一步論證和分析地下水超標的原因,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進行整治和防控,河池市委托第三方機構編制《河池市刁江支流典型區域尾礦庫地下水環境調查工作方案》,為后續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和風險管控方案提供支撐和依據。
(四)整改措施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查清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建立相關檔案材料,對污染問題危害進行評估分類。
整改情況:
河池市全面完成第一階段任務并通過自治區驗收(共314個企業地塊,其中:在產企業地塊120個,關閉企業地塊106個,填埋場地塊8個,尾礦庫地塊80個)。根據風險篩查結果,全市已完成36家企業地塊的現場采樣及檢測分析工作,檢測結果均已上報自治區進行質控審核。
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1年1月14日-20日。
監督電話:0778-2280323(河池市整改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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